南投縣各界慶祝112年青年節遴選「社會優秀青年」實施辦法
一、宗 旨:為獎勵具良好德行、社會服務熱忱及職業領域中表現傑出之南投縣社會優秀青年,於每年3月辦理「社會優秀青年」遴選表揚及相關系列活動,藉以形塑青年行為典範
二、主辦單位:救國團總團部。
三、承辦單位:南投縣團務指導委員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陸續邀請中。
五、評選方式:邀請歷屆優秀青年代表或社會賢達3至5人進行評選。
六、評分標準:職業優秀事蹟40%、社會服務具體貢獻40%、資料佐證20%。
七、遴選條件:
(一)設籍於南投縣,或於南投縣就業者。
(二)年齡在18歲以上,45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(出生日期在民國67年1月1日以後,民國93年12月31日以前) 。
(三)品德優良(需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)。
(四)具體職業及社會服務優良事蹟(需附相關佐證資料) 。
八、檢附資料:
(一)填寫推薦表(如附件),貼上二吋半身照片乙張,並簡述優良事蹟。
(二)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(良民證)。
(三)自傳1篇(A4、16號字、橫式打字,1200字為限)。
(四)優秀事蹟佐證資料彙整成冊。
九、收件時間:請於112年2月3日(五)前將備審資料(含推薦表、佐證資料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)寄(送)南投縣團委會(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00號)張舒淳輔導員收;聯絡電話:049-2223441#33;電子郵件信箱:s180123@cyc.tw。
十、表揚方式:
(一)獲表揚之優秀青年,主辦單位將於112年3月底辦理南投縣各界慶祝112年青年節表揚大會中隆重表揚,並頒授當選証書。
(二)另從本次優秀青年中擇一代表本縣至救國團總團部(表揚地點未定)接受全國表揚。
十一、附 則:
(一)曾接受該項表揚者,請勿再重複推薦。
(二)評選結果將於3月上旬通知。
(三)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
南投縣各界慶祝112年青年節社會優秀青年楷模選拔推薦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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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(中文) |
出 生 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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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黏貼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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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 字 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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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□男 □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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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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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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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 地址 |
(公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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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宅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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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 電話 |
(公): (宅): (手機): |
電子 信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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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優良事蹟 |
(請條列式書寫120-150字,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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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 |
1.請於111年2月3日(五)前將備審資料(含推薦表、佐證資料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)寄(送)南投縣團委會(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700號)張舒淳輔導員收;聯絡電話:049-2223441#33,電子郵件信箱:s180123@cyc.tw。 2.曾接受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。 3.勿推薦在學學生。 4.獲選優秀青年表揚通知,主辦單位另行寄發。 5.當選人送審資料,評審後不再寄還。 6.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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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單位(機關用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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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人(簽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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